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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康泰旧房卖了,最近刚搬出来。搬家时我把旧的空调留了一个,其余的都拆了卖了。需要留给下家的东西都写在合同里了,但不包含空调。交房时下家说我们曾答应要送空调给他们的,而且空调属于硬装,都不能拆除;既然已经拆了几个,就要从购房尾款中扣钱。我们是说过要送空调的(现在已经留给他们了一个),但从未承诺全部留下;且合同里也没有规定,我们拆了当然没有违约。他们现在执意要扣钱,我们绝不答应。由于双方分歧太大,中介调解失败,决定不再参与交房。错的是他们,一厢情愿,自以为是。我们没有违约,当然绝不同意扣款。搬家时空调是否能拆,有啥规定吗?

对方说你曾承诺送空调给他们,这是一个赠与关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意见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也就是说在交付空调给对方之前,双方的赠与关系是没有成立的,你当然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这是你的权利。既然赠与是无偿的,对方当然无权要求在房款中扣除空调款,这种无理要求法律是不保护的。

回复时间:2017-03-01 10:16:17 回复律师:金牌大律师 咨询热线:021-5877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