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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周一(4月24日)我在南通海门余东镇签了购房认购书并付了5万定金,现在我不想买了能退回定金5万嘛?

根据我国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只有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才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回复时间:2017-05-08 12:27:04 回复律师:金牌大律师 咨询热线:021-5877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