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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毛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双方与A中介签订了独家委托代理合同欲卖掉此房。夫妻双方都签了字。过了近半个多月,由于挂牌价较高及中介销售人员的不得力,少有人问津。B中介趁机介入,利用房东急于卖房的心理诱惑丈夫背着妻子又签订了一份独家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上只有丈夫一人签字。另外,由于中介的花言巧语,委托书上房东卖方的条件只写了个最低价,其余付款方式,付款时间、金额等交易条件都划去未写。经过几次介绍,丈夫发现上当,中介每次介绍的买房客户的价格都压得很低,付款方式也与事先讲的大相径庭,所以就不再理睬B中介。但现在B中介威逼丈夫说已经找到符合最低价格条件的客户,必须到公司来签合同,否则就是违约,公司要采取措施云云。同时,发现房屋的门锁被搞了把戏,被人人为塞了东西进去打不开。请问:该B中介的独家委托合同是否有效?丈夫是否属于违约?

根据我国相关民事法律规定以及诉讼中的实务经验,基于夫妻特殊的身份关系,该独家委托合同是有效的,丈夫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之后的合同履行因为权利人一方未署名存在履行障碍,买受人无法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2017-05-08 14:01:11 回复律师:金牌大律师 咨询热线:021-58773177